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粮食〔2019〕247号)、广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粮监〔2019〕39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山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发改粮管函〔2019〕444号),由中山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中山市大清查办”)牵头对我市辖区内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进行大清查普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普查时间
2019年5月8日至24日。
普查范围
以2019年3月31日24时为统计结报时点,在全国大清查软件系统登统的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和在库商品粮。
普查内容
▲纳入普查范围的粮食数量、品种、粮权归属、储存管理情况,以及承储企业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检查企业的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以及《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执行情况,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普查期间,欢迎被查企业对检查组工作进行监督、对问题进行举报。
联系方式:
(一)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二)广东省大清查办举报电话:020-83517310;
(三)中山市大清查办举报电话:0760-88365189,举报邮箱:zssls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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