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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四大举措加强新冠病毒防控工作
【大中华食品网】 时间:2020-02-05 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收藏本页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市局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保障全体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四大举措加强新冠病毒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排查与疫区有关联的工作人员信息。全面从严排查湖北籍及在湖北等疫区有居住史、旅行史、密切接触史的工作人员;加强工作人员思想和健康动态掌握。通过钉钉、微信等平台,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学习、生活、健康等基本动态以及居家情况,实行疫情“一日一报”和“零报告”制度。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守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媒体及社交平台上传播不实信息。及时监测可能出现的负面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强化办公场所和值班在岗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采取大院门口设岗闭环管理、停用中央空调、体温测量、口罩佩戴、工作场所消毒以及对进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等措施,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值班在岗工作人员, 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避免交叉感染。

    二是加强渔船动态管控。全面掌握海上作业渔船、返航渔船、进出港渔船动态。实行疫情安全日报告制度,每日对全市渔船疫情安全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信息情况。强化对游客聚集的休闲渔船、落单渔船、北斗离线渔船、靠近大轮习惯航道渔船和靠近敏感水域作业渔船实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干预。

    三是加强渔业船员防疫宣传。针对疫情防控形势,通过渔船安全救助信息平台和手机短信平台每日定时向渔民发送疫情防控信息,温馨提醒渔业公司(合作社)、船东、船长做好船员身体健康管理,生产作业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发现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的船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报告。

    四是加强渔船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建设。针对海上作业渔船可能发生的疫情突发事件,制定《海上渔船疫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流程》,明确疫情的报告,防控的指导、信息的流转、渔船回港的督促指挥以及到港后人员的管控等工作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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