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崔小军 韩飞)根据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委此前联合发布的禁捕方案,自2020年起,长江干流和各保护区将实行10年全面禁捕。然而,在庚子新年来临、万家团圆之际,长江口一些不法之徒却乘机搞起了“小动作”。1月25日大年初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崇明派出所就查处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扣押鳗鱼苗、长江刀鱼等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38尾、网具8张。
1月25日下午14时许,民警在巡逻执勤时发现,有数艘渔船聚集于长江上海段崇明东风西沙水库外围水域,疑似正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民警与上海市崇明区海事、渔政部门进行了核实,确认了这些船舶存在非法捕捞作业的嫌疑,并立即将情况上报分局指挥中心请求增援。随后,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崇明派出所、治安支队民警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乘坐执法巡逻艇对涉嫌非法捕捞的船舶进行包抄,当场从犯罪嫌疑人吕某军驾驶的“苏XX62”号渔船上查获非法捕捞的鳗鱼苗36尾、长江刀鱼2条;其他渔船上由于查获的非法渔获物较少,民警对船员进行批评教育后将渔获物进行了放生。
经查,犯罪嫌疑人吕某军于2020年1月25日凌晨1时许驾驶自家的渔船来到长江上海段崇明东风西沙水库外围水域,并在此处实施非法捕捞作业。
面对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吕某军后悔不迭。据他交代,自己存在着侥幸心理,以为春节期间公安机关会放松警惕,本打算在春节期间多捕捞一些长江水产品卖钱,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目前,吕某军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进一步推动长江生态大保护,维护长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2020年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将继续做好长江干线突出治安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治小乱、除小恶、破小案”,切实保障长江中央管理水域上海段的政治治安稳定;同时,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长江生态保护已刻不容缓,为了造福子孙后代,日常作业一定要依法依规,共同保护我们的长江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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